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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

2022年08月22日 11:59 人事处 点击:[]

全体教职工:

根据《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商人社函【2022】488号)文件精神,请全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几点补充说明如下:

一、未注册人员应完成继续教育注册,并按要求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,原来已经注册者不再注册。注册平台: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(www.hnzjgl.gov.cn)。已经在原单位注册过的新进人员,与原单位联系,将注册单位调转至我校。

二、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,请参看文件通知。

三、专业科目学时折合。个人参加学术会议、发表论文等折合专业科目学分标准,参考《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》(豫人社[2017]121号)。如不符合本文件要求,请不要折合专业科目学分,审核不予通过。我校专业科目折合学分审核,集中在10月底、11月底和12月底分三次审核。折合学分所提供的材料,必须是2022年取得。除了上传图片网上申报专业学时(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(网址:www.hnzjgl.gov.cn),点击“继续教育服务窗口-专业技术人员-学时申报”)外,还需交复印件(各科室留存,备查)。

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人事处

2022年8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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